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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5月3日星期五

總覺得創作不是應該很享受,從無到有,用自己的心,自己的手,自己的思考去建構完成作品,就是很爽啊,很有成就感的感動,如果是代別人之手去完成,不是很掃興嗎,不是該用自己的美感,色彩,點線面,構圖,肌理,畫面,素材,技術,方式處理,觀念,理念,去表示自己的語言,這樣的創作是值得讓人思考,欣賞,感動,值得流傳,值得成為一種學科,值得再研究,有一種再議性的討論,不是就在堅持這種精神嗎.

最重要的就是我不想掃自己的興,自己又不是工廠,工人,也不是老闆,只會唆使別人作事,我們該是一種企業,要有領導性與開創性,挑戰性,突破性,達成性. 吳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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