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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4月13日星期六

因為自己常在臉書突顯教育和體制上的問題,有一個朋友大哥在一次喝茶的時候我們討論了這件事情,他也是喜歡藝術之人,他是感覺自己這樣精神和創作意義在哪裡,值得去這樣做?去犧牲嗎?,我大致的回答就是,這是我的個人行為,基本上也不因為這個點走不出來,然後不重視藝術創作的時代性國際觀世界觀,也好像不斷的突顯問題,並不是沒有在解決問題,目前自己所能做的就是在自己選擇這條路上,去有成績,去更有說服力的告訴自己周遭的人朋友/家人/不認識的人,其實是有很多選擇以及找自己的重要性,也會因為自己的階段性的成就,去執行對自己理念上的實際作法,其實是很感同身受的,因為自己知道有需多小孩和人有這樣的問題,只是社會是這樣的,當決定要這樣做的時候肯定有很多要去承受的,而解決問題也不是說給他經費給他資源就是幫助他,一定要讓他們自己在心理產生力量,找自己認識自己也是,喜歡藝術創作是一種本能表現,但要能生存又是一回事,有沒有實在天分和底蘊又是一回事,後天努力和持續堅持又是一回事,但總的來說就是有沒有真正認識自己,意思也是說自己本身也將是一件作品,然後燃燒,世界社會藝術都一樣我們眼瞎了耳朵聾了殘廢了都還可以去做,去創造,但是心死了小孩的心不見了不是很可怕嗎?. 吳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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